株洲循環集團清廉國有企業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一體推進‘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的重要指示和根據《中共株洲市委關于高質量推進清廉株洲建設的實施意見》(株發〔2022〕11號)、《株洲市清廉單元建實施方案》株辦發〔2022〕21號)、《石峰區清廉單元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株石辦發〔2023〕6號)、《石峰區清廉企業建設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株石財黨〔2023〕1號)文件精神,為落實落細以清廉單元為建設載體的各項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以上下聯動、統分結合、系統治理、守正創新理念全面推進清廉單元建設,為加快建設制造強區、生態新城,實現“ 三個走在前列”提供堅強保障。
二、建設目標
按照“樹立榜樣、全公司參與、分類實施、動態評估、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以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主,以清廉奉公為核心,以清廉國企文化建設為載體,以強化監督為手段,以作風建設為保障,堅持清廉國企建設與深化國企改革同步對接、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推動公司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更加有力、黨內政治生活更加嚴肅、黨員干部遵紀守規更加自覺、崇廉倡廉氛圍更加濃厚、權力運行更加規范、公司基層員工更加滿意,清朗清明的政治環境全面形成。
三、建設標準
清廉國企建設嚴格執行《石峰區清廉單元建設評估驗收細則(試行)》中規定的共性指標,還應結合黨建工作,達到以下個性指標。
(一)政治建設過硬。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加強政治建設,帶頭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各項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功能,讓每一個黨組織都成為清正廉潔的戰斗堡壘。利用石峰紅色資源優勢,加強對黨忠誠教育、紀律政德教育,結合“一月一課一片一實踐”,開展重溫入黨誓詞、入黨志愿書、過政治生日等活動,形成具有國企特點的黨內政治文化,不斷提升黨員干部“政治三力”。
(二)理論武裝扎實。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黨委書記、黨支部書記帶頭講授專題黨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筑牢秉公用權、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
(三)履職盡責到位。將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情況作為集團黨委班子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的主要內容,健全責任約談、報告、等制度;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將黨建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議程,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確保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重要內容。
(四)隊伍建設有力。嚴格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嚴肅“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主題黨日等黨內生活,落實《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等規定,每年結合實際開展在職黨員進社區(小區)、下網格等活動,不斷強化黨員干部工作執行力,提升集團服務發展和服務群眾能力。
(五)紀律作風嚴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建立領導班子、領導干部作風狀況定期分析機制,把作風狀況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重點整治公款吃喝、違規收送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等問題。常態開展黨員志愿服務,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糾治“庸懶散”、“靠企吃企”。定期開展廉政教育和廉政監督,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強化黨員干部日常監督。
四、工作原則
(一)堅持黨建引領。緊緊圍繞清廉石峰、清廉單元建設目標要求,堅持黨建引領與遵循市場規律相統一,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積極發揮國企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確保清廉企業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二)堅持高質量發展。緊緊圍繞企業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目標,營造風清氣正的職場環境,堅決治理違紀違規違法行為,保障集團公司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三)堅持以集團黨委班子為建設清廉國有企業的主體。要充分發揮黨委班子的主體作用,不斷強化“不能腐”的制度建設、“不敢腐”的懲戒警示、“不想腐”的素質教育;引導公司職工自覺依法合規合法,強化誠信意識;培養造就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廉潔奉公的國企職工隊伍。
(四)堅持紀委主推。集團公司紀律檢查部門要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協助集團黨委推進清廉國有企業清建設工作。
五、主要內容
(一)強化黨建政治引領。堅持把清廉企業建設作為企業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和改進企業黨的建設,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支持和指導有條件的基層黨組織設立紀檢委員,負責清廉企業的具體建設工作。把清廉企業建設情況作為年度基層黨組織考核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自覺遵章守紀,帶頭踐行廉潔規范,以黨員的示范作用帶動員工廉潔從業,凈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氛圍。
(二)加強廉潔教育引導。堅持教育為先、關口前移,將法紀教育、廉潔教育納入培育計劃,切實提升企業家依法治企意識、守法經營素養。持續加強理想信念教育,牢牢把握對企業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動權,引導廣大企業經濟人士與黨同心、跟黨奮進,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組織開展法治體檢活動,推進法治企業和誠信企業建設,引導企業家從自身做起,自覺抵制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強化警示教育,選取省內外涉企腐敗問題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對照檢查、深刻反思以案說法、以案釋紀,筑牢廉潔從業思想防線。
(三)建立清廉制度體系。引導企業把廉潔從業要求融入生產經營全過程,建立包括風險研判、識別、評估、應對、管理等環節,覆蓋企業戰略、規劃、投融資、市場運營等各領域的全面、全員、全過程、全體系的風險防范機制。創新風險管理方式,引導企業運用信息化等手段將合規管理和風險防控各項要求嵌入企業經營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處理各類風險。推動建立企業、企業家和企業員工的信用記錄和誠信檔案,建立健全失信懲戒響應和反饋機制,對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有行賄記錄的企業負責人,在相關規定期限內不得授予政治榮譽或給予政治安排;對重點領域屢禁不止、屢罰不改以及嚴重違法失信的企業,與相關部門一起實施集中公示、重點曝光。
(四)建設清廉企業文化。鼓勵支持企業把企業文化、職業道德教育同廉潔文化建設結合起來,以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廉潔從業為主要內容,積極構建具有企業特點的廉潔文化。注重打造清廉文化線上線下同步宣傳教育矩陣,大力發掘、宣傳愛企興企、強企興企的勤廉榜樣,廣泛開展法紀學習、主題宣傳、警示教育等實踐活動,推動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注重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樹立行業新風,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傳踐行職業道德的單位和個人典型。注重培育良好家風,教育引導企業黨員干部清白做人、勤儉齊家、干凈做事、廉潔從業,加強對國有企業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
六、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根據區財政局、區工商聯聯合印發工作實施方案,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具體措施,細化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并將工作方案報區清廉企業建設工作組。
(二)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6月)。各部門、各子公司建立完善本單位清廉國企建設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結合本部門、子公司實際,明確建設目標、進度和工作責任,提高對清廉國企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三)深化建設全面推動(2023年6月-12月)。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要嚴格落實工作方案,推進工作開展,查補漏洞,建章立制,切實扎緊制度的籠子,健全權力監督制約長效機制,著力構建大監督格局,提高監督效能。
(四)評估驗收。領導小組根據“清廉株洲”建設要求,對標《石峰區清廉企業建設評估驗收細則(試行)》內容 (詳見附件,根據年度重點工作適當進行修訂),按照單元自評、行業評估、黨委評定等程序,對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的清廉企業建設情況進行評估驗收。
1、單元自評。每年12月20日前,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對照《石峰區清廉企業建設評估驗收細則 (試行)》進行自我評估,于 12 月 20日前向集團清廉國企建設工作組報送驗收資料 (包括驗收申請表活動總結、自評分值、加分項目等)。
2、行業評估。次年1月15日前,集團清廉國企建設工作組對照評估細則,結合各企業報送的建設資料、自評報告,采取查看資料、現場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分別得出共性指標得分、個性指標得分。
3、黨委評定。集團清廉國企建設工作組將共性指標得分(50%)、個性指標得分 (50%)和加分項目(100%)進行權重相加,得出初評分數,并將初評分數在85分及以上的各部門各子公司名單和評估資料報送至循環集團清廉單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評定結果與年終績效考核掛鉤。
4、公示公開。對擬評定為“清廉部門、子公司”的部門或子公司,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結束后,清廉企業建設工作組向集團清廉單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之后按程序發文。
參評部門及子公司存在以下情況當年不得評為清廉部門、子公司:①發生重大區域系統性腐敗案件、造成重大不良影響。②部門及子公司成員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存在違紀違法情況,(部門及子公司主動移送問題線索的不納入統計范圍)。
(五)鞏固提升。清廉企業建設是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工作,各部門及子公司要堅持邊實踐邊總結邊提升,將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實踐成果、制度成果、理論成果轉化為制度規范和治理效能,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建設。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集團清廉企業建設工作組,組長由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奚志宏擔任;副組長由黨群綜合部部長丁攀、紀委委員羅濤擔任;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黨群綜合部,負責清廉國企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
(二)強化舉措,務求取得實效。各部門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開展清廉國企建設工作負總責做到全覆蓋、無盲區。各部門各子公司要確定員工擔任清廉國企建設設聯絡員,每月 20日前向集團清廉國企建設工作組報送創建工作動態,重要情況隨時報告,工作組及時匯總相關情況報送至區清廉單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大宣傳力度,圍繞工作開展情況,推進清廉國企建設主題宣傳,充分運用電視、報紙和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和公司宣傳平臺,大力宣傳建設清廉企業的重要意義、目標、要求和任務,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調動各部門、各子公司參與清廉國企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著力營造崇清尚廉的輿論氛圍。
(四)強化督辦,嚴肅考核評估。集團清廉國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力量對各部門、子公司開展清廉國企建設專項活動進行督查,對搞形式、走過場的進行通報批評,堅決糾正督促整改;對開展不力、問題嚴重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1
循環集團清廉單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及下設機構成員名單
組 長: 唐 波 黨委書記、董事長
副 組 長: 鐘 江 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執行副組長: 奚志宏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成 員: 楊 昊 黨委委員
李 斌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許 昕 監事會主席
領導小組下設清廉國企工作組,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黨群綜合部聯署辦公。成員如下:
組 長:奚志宏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副 組 長:丁 攀 黨群綜合部部長(主持工作)
羅 濤 機關支部紀律檢查委員
附件2
循環集團清廉國企建設細則(試行)
項目 | 建設標準 | 計分 |
一、共性指標(總分100分,權重50%) | ||
履行主體責任 | 1.黨委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每年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少于2次;把清廉國企建設納入黨委的重要議程,每年調度清廉國企建設工作不少于4次。 | 共8分。每發現一項工作未開展扣4分,一項未達標扣2分,扣完為止。 |
2.黨委主要負責人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領導班子之間團結協作。 | 共6分。單位存在班子成員不團結的現象扣3分,當年每發生一起違紀違法問題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的扣2分,扣完為止。 | |
3.加強單位作風建設,深入整治本單位本系統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規定移送有關問題線索,堅決削減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 | 共8分。本單位本系統突出問題整治不到位,每發現一起扣2分;問題處置不到位,該移送未移送,每個扣2分,扣完為止。 | |
強化風險防控 | 1.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全面梳理廉政風險點,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和重點人員實行分級分類風險防控。 | 共8分。風險點梳理不精準、風險防控不力,每發現一起扣2分,扣完為止。 |
2.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和重大決策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領導班子決策行為, | 共8分。重大事項未按規定執行,每次扣2分;權力運行不規范、程序設置不科學,每發現一起扣2分,扣完為止。 | |
3.針對發現和查處的問題及時完善相關制度,堵塞漏洞。 | 共6分。針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反饋的突出問題未及時整改和完善制度,每項扣2分,扣完為止。 | |
加強教育管理 | 1.黨委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將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迅速傳達到每一個黨組織和每一名黨員干部,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 共6分。第一議題制度落實不到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傳達不到位,每發現一起扣2分,扣完為止。 |
2.完善談話制度,黨委主要負責人與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黨組織負責人,其他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每年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 共6分。廉政談話落實不到位,每發現一起扣1分。 | |
3.年內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開展警示教育、黨紀法規學習分別不少于2次。 | 共4分。組織學習不到位,每發現一起扣1分。 | |
4.針對重要崗位開展家訪活動,督促黨員干部規范家風建設,教育和管理好近親屬。 | 共4分。開展家訪不到位,每發現一起扣2分,扣完為止。 | |
培育廉潔文化 | 1.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形成以清為美、以廉為榮的價值取向;結合本單位主責主業,深入開展廉潔主題活動,崇廉尚潔氛圍濃厚。 | 共10分。根據單位廉潔主題活動開展情況和實際效果計分,未開展相關活動扣10分。 |
2.將廉潔元素融入工作環境,打造廉潔文化長廊、廉潔讀書角等具有本單元特色的廉潔文化陣地。 | 共10分。根據廉潔文化陣地建設情況和實際效果計分,未開展相關建設扣10分。 | |
維護群眾利益 | 1.深入整治漠視群眾利益問題,及時落實惠民惠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主動提供有關便民服務。 | 共10分。每發現一起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優惠政策不兌現問題分別扣4分、2分,扣完為止。 |
2.及時辦理和解決"制造名城”&“幸福石峰"微信群反映的急難愁盼問題,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應解決盡解決。 | 共10分。交辦問題未及時辦理或辦理不到位每起扣2分,辦理群眾滿意度低于85%、60%分別扣4分、8分,扣完為止。 |
項目 | 建設標準 | 計分 |
二、個性指標(總分100分,權重50%) | ||
以案為鑒警示教育 (10分) | 1.未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清廉國企"建設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明確具體措施、細化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的,扣1分;對照具體措施抓落實不到位的,扣1分/項。 | 共6分 |
2.企業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未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分別講一次廉政黨課的,扣1分/次。 | 共2分 | |
3.未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通過觀看警示片、參觀廉政展覽、以案釋法、黨紀法規學習等方式開展警示教育,年內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少于2次的,扣1分/次。 | 共2分 | |
以案促改排查整改 (40分) | 1.完成巡視巡察、審計督察等問題整改任務。(1)抓上年度述職評議考核整改清單落實情況。未制定上年度述職評議考核整改方案、列出問題清單、整改清單的,扣1分;未對照清單整改完成銷號的,扣1分/項。(2)巡視巡察問題整改情況。①企業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推動巡視巡察整改不夠有力,班子成員主動擔當作為不夠,履行“一崗雙責"推動分管領域問題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②未按要求及時向相關部門報送問題整改方案、完成進度等材料的,扣1分;問題整改情況未及時到相關部門進行閉環對賬銷號的,扣1分;③重點問題(省市區委、省市區紀委監委)點人點事問題整改未重點推動,未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完成相關問題銷號工作的,扣1分/項。(3)審計督查問題、國資委監督檢查整改未形成閉環對賬銷號的,扣1分/項。 | 共10分 |
2.針對"清廉國企"建設目標,未召開座談會,圍繞突出問題開展問題自糾自查的,扣1分;未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的,扣1分;未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未抓整改或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扣1分/項。 | 共10分 | |
3.未在年底開展本年度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下年度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扣1分。 | 共1分 | |
4.未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人員實行分級分類風險防控的,扣1分。 | 共1分 | |
5.未及時將整改情況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的,扣1分。 | 共1分 | |
6.未開展正風肅紀行動,未開展整治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活動的,扣1分。 | 共1分 | |
7.未規范考核、精簡會議、減少文件、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的,扣1分。 | 共1分 | |
以案促改排查整改 | 8.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由區紀委發現問題,交由企業查處的案件,經調查核實確有違規違紀行為且問題線索發生在本年度的,扣1分;被區紀委直接查處的,經調查核實確有違規違紀行為且問題線索發生在本年度的,扣2分。 | 共5分 |
9.企業領導人員被區紀委立案查處的案件,免予處分的,每起扣2分;對給予黨紀處分中警告、嚴重警告(政紀處分中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每起扣3分;對移送司法機關的,每起扣4分。其他企業人員被紀檢監察部門立案查處的,參照區管干部扣分標準的一半執行。(注:(1)同一案件受處分對象有多人又屬于同一單位的,按受處分最嚴重對象的標準,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單位的,分別扣分。在違紀案中,違紀對象的違紀事實發生在多個單位的,根據具體的違紀情形對相關單位相應扣分。在追責案件中,對已追責問題發生單位扣分的,相關責任人已調到其他單位的,不再對其現單位扣分。企業自己發現、自己處理、并向區委、區紀委監委如實報告的問題線索不扣分。(2)參評企業存在以下情況當年不得評為清廉國企:1)發生重大區域系統性腐敗案件、造成重大不良影響;2)對企業領導班子成員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降級)及以上處分的(案件以對象主要違紀違法事實所在的企業為準,企業主動移送問題線索的不納入統計范圍)。 | 共9分 | |
10.企業廉潔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的,扣1分。 | 共1分 | |
以案促建整章建制 (25分) | 1.未按照"黨管人才原則"建立規范選人用人制度、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每年專題研究人才工作少于2次,扣1分/次。 | 共2分 |
2.企業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會議事規則不健全,各治理主體相互銜接不夠有序的,扣1分。 | 共1分 | |
3.針對案件、審計、風險排查、巡視巡察等形式發現的薄弱環節、管理漏洞、廉政風險點,推進制度"廢改立"不夠及時,相關工作資料整理歸檔不到位的,扣1分。 | 共1分 | |
4.董事會機構設置不健全,國有獨資或合資公司職工董事配備不到位的,扣1分。 | 共1分 | |
5.下屬企業未落實黨建工作總體要求進公司章程,扣1分;未落實“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扣1分,重要子公司未制定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未抓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扣1分/個。 | 共5分 | |
以案促建整章建制 | 6.未制定《企業黨委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的,扣1分。 | 共1分 |
7.未完善《企業黨委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建立“黨委書記”責任清單,扣1分;抓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每扣1分/項。 | 共8分 | |
8.未分解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分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分解》責任清單的,扣1分;未實行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掛圖作戰的,扣1分;未將責任落實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年度述職報告內容的,扣1分。 | 共3分 | |
9.未堅持廉政談話制度,把廉政談話納入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的,扣1分。 | 共1分 | |
10.未堅持工作報告制度的,各企業黨委未每年向區國資委報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的,扣1分。 | 共1分 | |
11.未堅持廉政風險研判制度,各企業未定期全面查找廉政風險點,制定廉政風險點排查備案登記表的,扣1分。 | 共1分 | |
以案促治規范治理 (25分) | 1.未落實重大事項決策黨委會前置程序的,扣1分;黨委會、董事會議事決策程序執行不到位,主要領導"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回避等制度落實不到位,甚至存在以會簽代替決策、先實施后補充決策程序等問題的,扣1分/項。 | 共5分 |
2.因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嚴重,扣5分/項,此項最高分值為25分,扣完為止。 | 共5分 | |
以案促治規范治理 | 3.未結合本企業實際,開展清廉服務大廳、清廉項目建設的,扣1分。 | 共1分 |
4.未組織實施國資監督管理等制度的,扣1分/項。 | 共3分 | |
5.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一崗雙責”、監督責任"四責協同"機制落實不力的,扣1分/項。 | 共4分 | |
6.所轄各級企業班子成員落實廉潔從業情況不好的,扣1分。 | 共1分 | |
7.對上級巡視發現問題整改不力的,扣1分;對上級通報、交辦的企業風險大排查、審 計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需要整改的事項,未按要求整改落實到位的,扣0.5分/項。 | 共5分 | |
8.未建立和完善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機制的,扣1分。 | 共1分 |
三、加分指標(10分) | |
項目 | 加分標準 |
清廉國企建設工作在省、市、國資系統會議上作經驗交流的 | 每次加3分、2分、1分,同一事項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復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3分。 |
清廉國企建設工作獲各級媒體報道推介的 | 獲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媒體報道推介,每篇分別加2分、1分、0.5分,同一事項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復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
清廉國企建設工作得到各級領導肯定性批示的 | 獲國家、省、市、區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分別加5分、3分、2分,同一事項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復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